宣传处(电视剧处)

机构名称:宣传处(挂电视剧处牌子)

机构职能:指导、协调全省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省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负责人:张武祥

联系方式:0971-632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