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机构管理处

机构名称: 传媒机构管理处

机构职能: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审批市(州)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台标变更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承担全省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 责 人: 韩青龙

联系电话: 0971-632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