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突出五个加强依法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确保网络视听节目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近日,省广电局联合省委网信办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通知》,切实保障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导向安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渠道安全和应用安全。

《通知》规定,持有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方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方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前5天,开展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直播前48小时,应将拟直播的具体活动相关信息报所在地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还突出“五个加强”,对各级网信部门、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强与所辖区域的文化、旅游、体育等有直播需求单位的沟通联系,规范所在地区的直播行为。二要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直播行为的日常管理,坚决制止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开展视音频直播业务。三要加强对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网站进行全面排查,对持证网站超出《许可证》载明业务范围擅自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行为予以制止。四要加强对未持有相应许可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包括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机构的管理,责成限期停办,对拒不停止的予以关闭。五要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网络视听阵地建设和管理,有力维护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导向安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渠道安全和应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