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去年年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安排部署推进全国“智慧广电”建设工作,“智慧广电”建设作为新时代广播电视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18部委印发关于《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发改社会〔2019〕160号),把智慧广电发展列为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27项行动方案的任务之一。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把加快智慧广电建设写进工作报告,作为我省加快构建产业体系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把加快智慧广电建设作为今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繁荣兴盛的事项,进行了研究。为贯彻落实国家18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省广电局牵头经过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7月1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18部委印发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发改社会[2019]160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和我省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实现目标的时间节点、主要内容和政策途径等。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是《实施方案》的核心,提出构建四大体系一是建设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广电云平台建设,推进云平台服务广播电视内容、传播、监管、生态等各环节,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电视节目向图像质量更高、声效更清晰、内容更丰富的高清化转变,推动省、市(州)级广播电视节目制播体系从数字化、网络化向融合化、智慧化转变。二是建设智慧广电传播体系。统筹无线、有线、卫星和网络资源,应用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广播电视信息与用户需求之间进行智能化协同分发,有效扩大广播电视全方位、立体式传输覆盖。三是建设智慧广电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建设集传播平台、内容制播、传输覆盖等系统安全防御为一体的广电安全保障体系。综合运用广电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加强对新媒体、互联网视听节目、地面数字电视及数字音频广播等业务的监管,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广播电视内容安全、传输安全、播出安全,确保广电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的安全。四是建设智慧广电生态服务体系。依托智慧广电云平台,加快青海省广播电视智慧服务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积极为党政决策精准化管理服务,推动广播电视与政务、商务、教育、医疗、旅游、金融、农业、环保等相关行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着力打造智慧家庭生活应用中枢,实现与青海政务服务平台有机衔接,为群众提供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人才保障等方面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的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

四、出台《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1.“智慧广电”建设既是国家相关战略布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广播电视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智慧广电是对未来广播电视的战略定位及诠释,是建立跨领域、行业、系统、部门生态环境的关键契机,是全方位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能力的必经之路,因此,我省制定《实施意见》对全省广播电视进一步发展十分重要。

2.“智慧广电”建设,有利于推动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传输接入、终端服务、安全监管等融合创新,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网络从数字化向智慧化的战略转型,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巩固壮大广播电视意识形态阵地,也为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提供强大技术支撑,更好地掌握工作主导权主动权。同时,“智慧广电”对于人民群众来讲,不仅是科技创新成果的展现,更是生活方式的转变。就是在5G背景下,广电在综合应用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突破传统功能的局限,将数字经济、数字生活与数字媒体紧密结合,呈现出来的媒体深度融合新气象,以及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智慧生活体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