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一系列安排部署,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紧抓关键少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体领导干部和职工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使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得到夯实。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为做好2018年度广播影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我局按照《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监督问责,以机制建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了《2018年广播影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8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在《2018年广播影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中,结合部门职责,分解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出8类49项可检验成果工作内容,逐项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责任到领导、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员,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从严治党,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执政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一是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局属单位(部门)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制定了《省广电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省广电局党员领导干部履职报告制度》《省广电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省广电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通过用制度、规矩和要求来管事管人。三是认真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和局党组重要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6次作风纪律、机关效能和扶贫领域、生态环保领域作风问题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关单位,并在局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切实将执纪监督落在实处。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七五”普法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明确学教重点、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氛围,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有效抓手,以行业管理和执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1、加强行业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按照《青海省广播影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制定了《省广电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把普法教育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学习课程列入其中,不断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一是举办了两期全省广播影视法制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教授、省委讲师团团长、省监察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省法制办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新宪法、监察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专题辅导讲座,受训人员达260余人(次)。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法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党章各项新内容新要求的科学内涵,自觉用党章约束自己的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继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局属各单位将专业法学习同广电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学习了《宪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保密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从而使部门干部职工熟悉基本法律规范和本职工作中的各项法规要求,提高了专业管理水平和行业法治意识。
3、贯彻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参加省内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8期,接受学习培训30人(次);二是建立全员普法学法档案,征订“七五”各类信息教材。干部职工认真撰写学法笔记或心得体会,处以上干部完成4篇以上,一般干部和企事业人员2篇以上;三是认真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每年按时组织单位职工参加了省网络学法和网络普法考试以及系统内法律法规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到了100%,优秀率达98%。
4、积极开展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上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参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5.17”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防灾减灾日”、“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等一系列社会宣传活动。
5、细化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印发了《局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在责任清单中,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将责任清单分为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两个大项16个内容,以面向执法、管理、服务和社会等为目的,明确普法主体,以此推动行业普法和社会普法工作。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省广电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使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对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对现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并及时进行了公示。目前,行政(审批)许可项目11项,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9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5项,做到 “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切实履行 “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了环节上最精简、时间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二是完成了我局273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编码动态修改工作,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确保梳理和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彻底、合法合规、紧贴需求。三是对现行有效的广播电视法规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进全面清理,从52部广播影视法律法规中清理出17项证明事项。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是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中,涉及广播电影电视的4项审批事项,以“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两种方式进行改革,其中实行告知承诺2项、优化准入服务2项。五是按照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将涉及面较广的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马上办”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优化服务、便民服务。
(五)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为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我局严格依照《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做到没有经过集体讨论不决策,没有充分评估论证不决策,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不决策。
(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建立本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凡属规范性文件,严格从其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一年来,我局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签署、报备等程序进行,对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都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七)坚持依法治理,规范行业秩序
1、全力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从3月1日开始,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非法销售安装使用“黑锅”及无证开办网络视听节目的互联网网络、非法接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各种客户端软件和非法接收境外网络接收设备集中整治工作。全省共出动人员1606人次,车辆229台次,检查家电市场431处,排查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184家,清理“黑锅”1225套。作出对银龙宾馆违规行为给予20000元罚款、注销黄南宾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2、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省级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青海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等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问题,下发了7份整改通知,对出现的十批次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了停播,对青海广播电视台分管领导、频道总监、广告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有效净化了荧屏广告市场。
3、不断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要求,依据《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青海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青海分公司、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IPTV业务、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青海电信公司违规传输CCTV—5套节目、中国移动青海分公司违规传输CCTV—3、5、6、8套节目进行了约谈整改。
4、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先后对58家影视制作企业进行了抽查,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等监督,不断加强内部层级建设机制,在局域网站设立了局长信箱,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进一步确保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2018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件,做到有件必回复。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将法律法规允许的广播影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依法公开。
(九)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青海省广播影视行业实际,制定了《青海省广播影视行业行政相对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和《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工责任清单》,根据广播影视工作实际,分解出十六项工作内容并分发职能部门。同时,按照“双公示”的要求,我局对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公示。
(十)不断加强信访工作,依法处置信访事项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我局共接待来访2人,信访5件,均依法依规给予解答和信件反馈。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普法形式、普法手段缺乏创新,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需进一步增强。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覆盖面不够。
(三)广播电视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不够,制度落实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平台建设有待加强,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范围偏窄、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 依据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及时制定我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工作重点及具体普法方案。积极开展局系统法治培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普法与执法并重、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
(二)创新管理方式,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面。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实现行政审批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结合“双随机”抽查和失信惩戒措施,通过实地检查、定期抽验、抽样检验、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大力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网络视听节目、IPTV和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IPTV和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加强对获准在有限范围落地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监管。密切加强与文化综合执法、工商、地方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把依法打击与防范、教育、宣传、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围绕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行政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围绕科学民主法治决策,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为行政决策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工作调研,为行政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