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7年,省广电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新思路,以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总体目标,紧密联系我省广播影视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为加快推进法治广电建设,保障我省广播影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了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第一责任人要求,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总抓,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分工协作,系统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7年青海省广播影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广电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编制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重点工作台账》。《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安排,在《重点任务台账》中,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细化分解出66项可检验成果,并逐项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为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省广电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使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制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将行政审批工作中所涉及的12项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在对行政权力多次进行规范清理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再次梳理,清理取消了2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省广电局经省编办核准现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2项,其中2项为暂缓实施项。同时,把可以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切实履行 “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三是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修定完善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权责清单》,及时对调整后的312项行政权力责任的主体性质、职能配置、权力事项、法律依据、运行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在局域网进行了公示。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规范和监督。五是进一步完善广播影视政务公开专门规定,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三)强化政策导向,切实提高行政事务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严格按照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做到“四个不”,即没有经过集体讨论不决策,没有充分评估论证不决策,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不决策,力求使各项决策更符合省情特点,更符合广电发展规律,更符合群众意愿。为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制定和修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了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等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决策管理制度。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

为了规范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及清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在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中,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99号令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签署、报备等程序进行,对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报备。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广播影视行政执法行为

为规范广播影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一是完善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公开承诺和明示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告知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督查制度》等制度;二是制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办法》、《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协调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制度;三是修定了《青海省广播影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对广播影视行政处罚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分解,共量化分解出178项、745条处罚标准;四是完善与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协调配合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五是加强行业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我局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4人,行政执法督查人员1人,均通过省法制办考试后认定资格。六是积极推广说服教育、警示约谈、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推进文明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等监督,不断加强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制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细则》、《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在局域网站设立了局长信箱,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进一步确保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今年共办理建议、提案3件。同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制定了《青海省广播影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编制完善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法律法规允许的广播影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依法公开。

(七)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为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一是修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等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职责界定、案件办理程序、出庭应诉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保障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流程科学化、质量高效化。在近几年工作中,省广电局通过不断努力,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综合施策,不断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一是为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管理,确保安全播出,让党的喉舌能够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省广电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报了37个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全部得到核准。截至目前,有26个县级播出机构正式播出,全省县级播出机构实现全覆盖,这在青海广电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二是加大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力度。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的有关通知精神,省广电局对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青海藏族网通、西宁网络电视台、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青海分公司、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开展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IPTV业务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非法传输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内容、擅自扩大IPTV传输服务范围、未与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对接等严重违规问题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管理,严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关”,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对青海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的“九菜汤”等五批虚假和违规广告进行了叫停,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净化了广播电视广告市场。

(九)全力抓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省广电局党组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确保十九大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作为贯穿广播影视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佳状态,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省网络公司、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各市、州主管局长、各播出机构台长分别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播出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和完善了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全省两会”、“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第十六届环青海湖自行车赛”、“朱日和沙场阅兵”等重要保障期以及3月份涉藏敏感期的安全播出监管工作。实现了重要保障期重点时段“零”停播率的目标。二是优质高效地完成党的十九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政治保障任务。全省广电系统干部职工把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作为贯穿广播影视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牢固树立“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调度灵活、令行禁止”的调度指挥十六字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总局“准确、及时、快捷、有效、全面”的监测总方针。局党组成员带队分赴各州(市)县和省属重点安全播出单位,开展了两轮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检查了217个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累计发现问题324个,督促整改问题283项,采取保障措施41项,累计参与检查人员达7500余人次。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局领导亲自带班,靠前指挥,全面掌握播出状况,有效处置突发情况。局监测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和重点时段双人值班,发布预警短信1860余条,电话通知新闻联播延长信息80次,接收省、市(州)零报告273次,向省委省政府总值班室、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应急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上报零报告105次,与国家广电总局监管中心连接视频会议4次。三是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创新建立了重要保障期“三天一会商、一天一报告”工作机制,有效会商研判,及时处理了各方面群众来信来访及安全隐患事故5起(件)。四是加强非法信号收测、播出效果收测,保障播出信号安全。针对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任意私设广播电台,实施诈骗、宣教、非法广告推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国家无线电通信和广播管理秩序,局监测中心加大监测范围,监测查获2处黑广播,在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牵头下,及时予以取缔。

省广电局党组带领局系统干部职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权,在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宣传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上打了漂亮仗,得到了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建军,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西明,副省长杨逢春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和高度表扬。

王建军省长批示:大事看觉悟,要事看担当,广电人做到了。

张西明部长批示:这次工作成效明显,是一次全胜的漂亮仗。各个方面按照“三个最”的要求,团结拼搏投入奉献,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喜迎十九大交上了优秀答卷。下一步,一是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效常态机制。二是对各方面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表彰,形成鲜明导向。请再次传达我和逢春省长对大家的敬意和感谢。

杨逢春副省长批示:省广电局、全省广电系统高标准、严要求,履职尽责,措施有力有效,工作精细到位,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任务。大家辛苦了,非常感谢大家!希望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再接再厉,始终保持饱满的精气神、严准细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提高广电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

(十)发挥传媒优势,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及培训

在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中,省广电局充分发挥广播影视优势,采取有力措施,直接或间接开展多种法治宣传活动。省广电局与省法制办积极合作,协调青海广播电视台就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从栏目设置、采编内容、节目制作和播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商榷,开展多形式、多视角、多载体的法治新闻宣传,主调高昂,主题鲜明,主线突出。开设了《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专栏,滚动播发“创新机制 简政放权 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我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等节目;在《大美青海》、《经视法案》等栏目中播出了“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采访录”等节目。这些栏目节目的开办和播出,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机关内部,一是制定并印发了《青海省广播影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2017年全省广播影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系统法治宣传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年内,副处以上干部完成学法笔记4篇以上,一般干部和企事业人员2篇以上,按时组织单位职工258人参加了省网络学法和网络普法考试;二是自行组织了局系统2017年法制考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两项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8%。用以考促学方式,有效营造了局干部职工浓厚的学法氛围,大力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

省广电局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确定重点项目已经完成,成效明显。

(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等19个单位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网络视听节目和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通知》和《青海省集中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工作方案》,从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工作任务及责任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召开全省网络视听节目和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了青海省网络视听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

(三)在全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339人(次),工作车辆492台(次),散发宣传单2300余份,张贴清理整顿通告480余份;利用电视媒体播放通告156次;检查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商铺901家,给予停业整顿处罚3家;取缔黑摊点1处;清理“黑锅”11569套,高频头667个,接收机58台;在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捣毁“黑广播”发射点一处,对1户以“户户通服务专营点”名义擅自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商户予以立案查处;对青海有线网络公司擅自开办、传送35套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非法传输8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等违规行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广电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

(一)认真对照《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重点工作台账》要求,紧扣提出的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举措、进度安排、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同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举措。

(二)围绕科学民主法治决策,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为行政决策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工作调研,为行政决策服务。

(三)围绕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行政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二是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进一步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

(五)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依法治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加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不断推进法治广电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