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播音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社局、广播电视局(台),青海广播电视台:

为做好2018年度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61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2018年度播音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按青广职改〔2005〕第8号文件执行。

  二、有关政策规定

1、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职称时,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231号)规定执行。

2、2018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所提供的论文、专著、业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

3、继续实行学历验证制度:2002届以后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申报职称时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2002届以前毕业且取得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人员,暂按原规定执行。

4、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确保其所提交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书,抄袭、剽窃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职称。

三、申报材料内容

评审一级播音员须申报以下材料:

1.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表中要填写考核评语及考核等级;

4.《播音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纸张规格必须为A3的打印件;

5.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7.总计15分钟的录音(从事广播播音)或录像(从事电视播音)光碟一盘。其中“新闻”类录音或录像节目5分钟,“专题”类录音或录像10分钟(必须“新闻”类节目在前);

8.担任现职务的《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成果,如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

9.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

‚评审二、三级播音员须申报以下材料:

1.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表中要填写考核评语及考核等级;

4.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成果等;

6.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

 四、报送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报送材料、表格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漏项,所附材料要完整、真实,证件均为原始证件,复印件无效。

2.未尽事宜,请按青人社厅函〔2018〕613号文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报送材料截至时间2019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点: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联 系 人:扎洛邰文亮

联系电话:(0971)63290696329080

以上内容可登陆“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查看,相关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qhhrss.gov.cm)下载。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