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省10个市县所在地广播发射台16名值机员岗位。

分别为:德令哈市1人、西宁市2人,湟中县1人,贵南县1人、贵德县1人,共和县5人,海晏县2人,祁连县1人,门源县1人,河南县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当地户籍,专业不限,其中广播电视工程、无线电、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考生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2月21日起在省广电局门户网站和发射台所在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2月24日至28日(5天时间)报名,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咨询电话:0971-6321696。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原件、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的学历证明和《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前往招聘岗位所在地发射台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条件审核

由招聘台站进行初审,中波台管理中心复审,资格条件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经初审、复审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到1:3以上可以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和考核

考试和考核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将根据用人条件,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50%。按照所报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最终确定拟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只递补一次。

(六)政审

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以及制作散播非法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曾有其他违规行为记录的,取消其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集体研究同意的拟聘人员,在省广电局门户网站和招聘台站所在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被举报问题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办理有关手续

经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上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有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编外聘用人员均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薪酬待遇按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时间的界定和优先条件

(一)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具体计算为: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24日。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省广电局人事处具体指导,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行为发生,对违反招聘考试规定及招聘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附: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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