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新闻、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社局、广播电视台,青海广播电视台,局属各单位:

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具备评审新闻、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和播音3个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为做好2018年度新闻、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初级评审工作,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613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新闻、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初级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2018年度新闻、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按青宣字〔2018〕46号和青经人〔2006〕255号件执行。

二、范围

全省广电系统从事新闻、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当地人事部门认可的情况下(出具委托评审函),将申报职称材料报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同意后,报局人事处。

三、新闻、广电工程技术系列中、初级申报的材料

(一)评审中级应报以下材料:

1.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表中要填写考核评语及考核等级;

4.《()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纸张规格必须为A3的打印件;

5.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7.担任现职务的《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成果,如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

8.申报新闻系列的需提交记者证;

9.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

(二)评审初级应报以下材料

1.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表中要填写考核评语及考核等级;

4.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成果等;

6.申报新闻系列的需提交记者证;

7.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

四、报送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报送材料、表格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漏项,所附材料要完整、真实,证件均为原始证件,复印件无效;

2.未尽事宜,请按青人社厅函〔2018〕613号文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报送材料截至时间2019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点: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联 系 人:扎洛邰文亮

联系电话:(0971)63290696329080

以上内容可登陆“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网”查看,相关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qhhrss.gov.cm)下载。

 

关于报送2018年度播音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文件类型: .doc3759866aa6c06cdf36b7a5269a090319.doc (30.00 KB)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