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征集优秀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剧本的通知

 

为有效实施青海影视精品创作工程,充分发挥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宣传青海的影视作品创作,省广电局决定开展优秀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剧本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要求

(一)应征剧本为已完成创作的影视剧本;

(二)应征剧本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立意深刻、人物形象丰满、故事情节感人、艺术感染力强。重点征集反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建设成就题材、农村牧区题材,以及具有鲜明民族地域特色题材作品;

(三)应征剧本主要为我省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和个人作为第一出品人,创作的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的影视剧本;

(四)凡外省宣传青海、反映青海的影视剧本也可应征;

(五)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书面材料;

(六)2012年已征集过的作品,如无重大改动,不在征集之列。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剧本奖、优秀剧本奖、入围剧本奖。

三、其他事项

(一)截稿时间:本次征集活动的截稿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二)电影剧本需提供剧本、故事梗概(1000字左右);

(三)电视剧本需提供剧本、分集梗概(1500字左右);

(四)纪录片剧本需提供策划方案(多集的需提供分集内容简介);

(五)所有剧本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报送一式两份稿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通讯方式;

(六)所报剧本同时附电子文本;

(七)所征集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剧本将无法退还,故请作者自留底稿。

以上剧本(梗概)报送或邮寄至: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电影电视剧管理处邮编:810008

 

联 系 人:许满红

联系电话:0971—6329501

邮箱:dw3943@126.com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