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广泛征集优秀电影、电视剧剧本的通知

为推动青海省重点影视剧目创作生产,进一步繁荣电影、电视剧创作,全面提高青海省电影、电视剧的创作生产能力,在出精品、出人才、创效益上下功夫,更好的完成青海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服务,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广泛征集电影、电视剧、优秀剧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求主题立意深刻,人物形象丰满,故事情节感人,艺术感染力强。征集反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题材、农村牧区题材以及体现藏区文化核心理念、具有鲜明民族地域特色题材作品。

(二)应征作品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电视剧剧本,作者须拥有原创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优秀奖和入选奖,对获奖剧本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截稿时间:本次征集活动的截稿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

(二)应征作品为已完成的剧本请寄送剧本全文和梗概。入选办法按收到剧本先后顺序评定。

(三)未完成的剧本可寄送故事梗概﹙5000字左右﹚。

(四)剧本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报送一式两份稿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通讯方式。同时将剧本电子文本发至信箱:DW3943@126.COM

(五)所征集的电影、电视剧剧本将无法退还,故请作者自留底稿。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29501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