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广电局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局人事处、驻局监察处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局属省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等单位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调查了解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不正之风。
抓节点、刹“四风”是省广电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月初,局纪委印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提出“十二个严禁”,对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贴或福利、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嫁娶等行为发出禁令。同时,要求各级党委、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防“四风”抬头,确保廉洁过“两节”。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绝不姑息迁就。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示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对口衔接,建立快速办理机制,确保反映问题得到快速查办。
9月25日,局纪委、驻局监察处与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承诺书,提前给他们打了“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