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落实9项措施推动我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

9月13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省广电局落实9项具体措施推动我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

省广电局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纳入到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当中,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征求各族群众和基层广电部门意见建议。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关于省广电局加强舆论宣传阵地建设等重点分工安排。提出并落实9项具体措施,一是安排和支持省、市州广播电视台开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题、专栏节目,全面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新动态、新形式、新经验、新成效。二是加快安多藏语译制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海北等5个州藏语电视节目制作项目实施进度,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以省安多藏语译制中心为主、州级地方节目译制为辅的节目译制体系,同时扶持蒙古语等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工作。三是基本完成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成西新工程第四期、第五期,村村通、户户通、高山无线发射台等重点覆盖工程建设,使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推进国标地面数字电视站建设,使州县级地方台电视节目覆盖率达到75%。四是加快争取建立总局青海藏区培训基地的工作,加强中国传媒大学远程继续教育学院青海分院的建设,积极培养广播电视专门技术人才、应用人才、管理人才,培养藏汉双语节目翻译、译制制作、播音员、主持人等人才。五是在青海藏区建成中央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藏语频率”同步调频广播播出。六是完成民族地区和全省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收缴和置换工作。七是大力扶持少数民族题材广播影视节目、创作、制作等工作,扶持民族语言广播影视原声节目创作、制作。八是加强监听监看网络体系建设,强化藏区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和监测等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广播影视导向、内容监管;强化传媒机构管理、广告管理和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九是在已经完成黄南州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试点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和在其它地区实施应急广播项目。

目前,上述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预计到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活动结束前将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