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广电局,省内《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13号)文,为进一步鼓励省内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开展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原创,并于推荐季度内在各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长,则要求参评作品在推荐季度内播出完毕。作品类型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栏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等。
二、推优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以“小康幸福年”为主题,统筹推进网络视听创作,唱响团结奋进主旋律。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为主线,聚焦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为创作内容,聚焦抗击疫情的生动画面、感人事迹、鲜活事例,创作一批重点短视频,聚焦网络视听优势,讲好青海故事,传播好青海声音。
三、推选办法及扶持方式
(一)推选办法。网络视听节目推优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省内《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等直接报送至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二)扶持方式。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季度评优的网络视听作品,将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协调会、广电总局宣传工作例会、新闻媒体、重点视听网站等平台进行经验推介。省广电局根据各季度评选结果,将组织评选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按《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广播影视“六个十”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给予扶持和奖励、推广展播,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各参评单位应提交《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各2份(见附件);节目样片、样带,长剧或系列节目应提供1集或1期节目样片、样带。
(二)报送时间。此项推优工作每季度不再另行发文。第一季度节目报送的截止日期为3月31日,第二季度为6月30日,第三季度为9月30日,第四季度为12月31日(均为收件时间)。各单位每季度可推荐的作品数目不限。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按文件要求组织网络视听节目审核报送,并按时将推荐报送材料寄至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48号 青海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同时将《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hgdjstc@163.com)处。
联系人:陈进梅
联系电话:0971-63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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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