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青海广播电视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青广协会〔2020〕1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县文广局,市、州、县广播电视台:

“青海广播电视奖”是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主办、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承办的全省广播电视年度优秀新闻作品奖。评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舆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彰显文化自信,传播主流声音,讲好青海故事,提升节目质量,表彰行业先进,激励工作热情,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凝心聚力,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砥砺前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019年度的“青海广播电视奖”包括“广播电视新闻奖”、 “广播电视文艺奖” 、“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 “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其中“广播电视新闻奖”中的“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 为代评的青海新闻奖单项奖,故按青海新闻奖单项奖报送。在做好“青海广播电视奖”评选的同时,协会还承担着青海新闻奖的初评以及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新闻奖的初评、确定青海新闻奖广播电视获奖作品,推选出参评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新闻奖的作品。

为激励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青海广播电视奖”评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酌情设立“优秀组织奖”一项,以奖励在报送“青海广播电视奖”参评作品中,组织得力、材料整理有序、报送及时的单位,并作为常项保留。

一、评奖时间

2020年2月至7月。

二、参评项目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

广播电视新闻奖包括广播新闻、广播社教、电视新闻和电视社教。

1.广播新闻下设项目

(1)短消息: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亦适用长消息)。时间在1分30秒以内(含1分30秒)。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每个报送单位至少报一件短消息。

(2)长消息:时间在1分30秒至4分钟之间(含4分钟)。以上两项作者署名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对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作品策划性强,每件作品间关联性突出。

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出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

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集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集代表作。并报全部作品目录,括号标出报送的作品。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集8分钟以内(含8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本项主创人员署名6人,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

(4)评论:时间在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指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

(5)专题:对某一重大新闻事件或某类典型、某种新生事物等题材进行详尽、生动的深度报道,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以上两项作者署名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专栏: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的、一档完整的新闻报道的栏目。播出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并有固定的包装形式,时间不限。

要求报送的文字材料包括:

a.栏目介绍及年终工作总结(500字左右,含栏目创办时间、所在频率及首播时段、定位和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

b.栏目形象标识及含义;

c.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只对省台和西宁市台);

d.权威社会调查公司提供的全年收听率报表(只对省台和西宁市台);

e.报送年度内播出的10个选题;

f.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必须是10个选题之内)的录音材料及文字稿(该代表作不得再参加本奖其他子项的评选)。

获此奖即为该栏目整体获奖。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作者署名为6人,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注:申报此奖项者须同时提供文字材料与录音材料,二者缺一不可,请各报送单位务必注意。

(7)新闻现场直播:

a.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节目长度的2/3。

b.在前款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

c.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

d.此奖项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

e.时长不限,报送开头30分钟完整节目及结尾5分钟完整节目,附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约1000字)。作者署名8人,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8)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时长不限。作者署名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9)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时间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3/4,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本项目作者署名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广播社教下设项目

(1)社教专题:题材不限,带有一定新闻性的知识性、社会性、专业性、服务性专题作品,时长在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作者署名同新闻专题。

(2)社教专栏,时长不限。作者署名同新闻专栏。

报送要求同新闻专栏的六项内容。禁止把电视播出文字稿作为广播稿播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电视新闻下设项目

(1)短消息:要求同广播短消息。

(2)长消息:要求同广播长消息。

(3)系列(连续)报道:要求同广播系列(连续)报道。

(4)评论:要求同广播评论。

(5)专题:要求同广播新闻专题。

(6)新闻专栏:要求同广播新闻专栏。

(7)新闻现场直播:要求同广播新闻现场直播。

(8)新闻节目编排:要求同广播新闻节目编排。

(9)新闻访谈节目:要求同广播新闻访谈节目。

以上项目中,(1)、(2)、(3)、(5)、(7)项作者署名人数比广播多一人,超出按“集体”申报;(4)(6)、(8)、(9)项同广播。

4、电视社教下设项目

(1)纪录片:时长不限。

要求真实展现现实社会、展示当代精神风貌、记录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青海优美自然风光、传播科学思想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纪录片,已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正式播出。

(2)专题片:要求同广播社教专题,45分钟以内(含45分钟),已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正式播出。

(3)系列片:纪录片、专题片等电视专题节目2集以上(含2集)的按系列片报送参评。

(4)特别节目: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

指非文艺手段表现的以重大庆典、公益活动、益智节目、知识竞赛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型专题节目。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5人,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5)社教专栏:时长不限。

由主持人贯穿的谈话节目或杂志型节目,报送要求同广播新闻专栏。不受理未体现主持人贯穿节目始终,只播单一纪录片或专题片的栏目。作者署名同广播专栏。

(6)科普节目:以传播科学、文化、教育知识为主旨的专题性节目。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7)少儿节目:以未成年人为传播对象或表现未成年人的节目。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8)动画节目:以动画或非线性等方式制作的非纪实性节目。每集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单本及连续动画片均可参评。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二)广播电视文艺奖

广播电视文艺奖包括广播文艺奖和电视文艺奖。

1、广播文艺奖下设项目

(1)音乐节目: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2)文学节目:人物评介、作品赏析、知识介绍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文学版块或配乐广播文学节目均可,努力体现编辑功力。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3)戏曲、曲艺节目:戏曲专题和板块节目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长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曲艺节目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4)长篇连播: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选送2集,每集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5)综艺节目: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影视剧录音剪辑等,时长不限,审听4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人数为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6)文艺专栏:时长不限,以文艺内容为主。

报送要求同广播新闻专栏。

(7)广播剧

a.单本剧:时长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的广播剧(可分上下集)。

b.连续剧: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审听1小时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

c.儿童剧: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6人,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电视文艺奖下设项目

(1)电视文学:指以电视手段表现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的电视小说、电视诗歌、电视散文、电视报告文学等,时长不限,审看其中20分钟。

(2)电视音乐:指以电视手段表现音乐的节目样式,时长不限,审看其中20分钟。

(3)电视文艺专题:指介绍文艺动态、文艺界人物、文艺风格、文艺活动、文艺现象等为主的专题性节目,时长不限,审看其中30分钟。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4)电视文艺晚会:指以晚会作为载体的各种类型的电视文艺(重大庆典、公益活动、益智节目、知识竞赛、颁奖活动等不属于晚会类),审看其中60分钟。主创人员署名为8人,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文艺专栏:要求同广播新闻专栏。

(三)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

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包括广播播音与主持和电视播音与主持。

1.广播播音与主持下设项目

(1)广播播音作品:是一档完整的播出节目(包括开始曲、正文部分、报尾部分,尤其是新闻节目,不能抽出其中一条上报参评),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主播人员不超过2人,主播人员的语言表达方式应以播报体为主,具有规范严谨的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体现出播音员对节目的准确理解能力,语言量在作品中至少占有2/3以上,并能够体现其水平和风格。参评作品必须附有与音频作品一致的播出文稿。

(2)广播主持作品:包括新闻、社教、文艺三种主持类别,时长不限,审听30分钟。主持人指总主持人,一般不超过2人,大型文艺晚会视情况而定。参评者以主持人的身份出现,应体现主持人在节目进程中的驾驭能力。语言表达方式以谈话体为主,具有直接的话语交流情态。

(3)广播新闻播音作品,如果是男女双播,上报表格上必须填写双播的名字。与播音、主持无关的人员不参加此项评奖。

2、电视播音与主持下设项目

(1)电视播音作品:播音员必须出图像,电视纪录片、专题片配音归属于电视播音类范畴,可以不出图像,其它要求同上。

(2)电视主持作品:要求同上。

(3)电视新闻播音作品,如果是男女双播,上报表格上必须填写双播的名字。与播音、主持无关的人员不参加此项评奖。

除上述要求外,在参评作品中,应保证声音质量的稳定和清晰。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作品还要求服饰得体,情态语言、肢体语言与内容表达和谐统一,符合大众审美观。

省级台未取得普通话一级甲等资格,市县级台未取得一级乙等资格的,不得评为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一等奖。

(四)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

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包括共分新闻业务、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3个类别。

(1)新闻业务:包括新闻理论、新闻思想、新闻战略、新闻采访、新闻编导及播音主持、节目制作等各个方面的论文。

(2)经营管理:包括新闻产业政策、产业经营、事业发展、媒体管理、媒介市场、资本运营、物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论文。

(3)技术创新:包括网络传输与覆盖、数字技术、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的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等方面的论文。

三、评奖标准

1.坚持党性原则,符合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体现“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扎实增强正能量引导力”“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要求,遵循新闻以及创作规律,保证舆论导向正确。

2.突出时代精神,作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体现“走、转、改”精神,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效果好。

3.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创作格调和专业水准,为群众喜闻乐见。

4.突出视听特点和优势,感染力强,富于创新。

5.新闻作品的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价值较高。

6.社教作品题材新鲜典型,挖掘深刻,细节生动,有较高的社会教化功能。

7.文艺作品应讴歌时代主旋律,展现优秀民族艺术精髓,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俱佳。

8.播音主持作品要播音准确生动,主持应变机敏,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独特的创作风格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9. 论文作品要思想性、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理论性兼备,既有理论的支撑,又有实际的操作,对广播电视理论的创新和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字数不低于3000字。

10. 作品制作(表述)精良。

四、具体要求

(一)参评节目必须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青海省广播电视制作单位自主创作、青海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正式播出的节目。

(二)本届所有参评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学术论文的播出与刊登(或撰写)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认真如实填写《青海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2、3、4、5、6),由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推荐单位的公章。无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作品视为个人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四)在报送材料时,音视频材料电子版需现场拷贝(电视作品采用MPG格式,广播作品采用WAV格式)。表格及作品文字材料如常,报送纸质版。

1.《青海广播电视奖参评节目推荐表》及作品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为仿宋体。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文字稿、相关文字材料。每件作品单独装订。

2.参评表填写举例如下:

(1)奖项名称为:青海广播电视新闻奖、青海广播电视文艺奖等

(2)参评类别:广播新闻(或广播社教、电视新闻、电视社教、广播播音、广播主持、广播文艺、电视文艺等)

(3)创作单位:××广播电台××频率、频道或××电视台××频率、频道、××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等

(4)推荐单位:××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

(5)参评项目:如广播短消息(或电视长消息等)

(6)作品长度:×时×分×秒

(7)播出栏目:(栏目的名称)

(8)播出时间:2019年——月——日

(9)作品标题:×××

(10)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所填人员按对该节目的贡献大小排列,人数不得超过各项目确定的数额。

(11)推荐意见及盖章:包括对节目的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此栏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12)评委意见:由评委会填写。

3.请各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作品时间、节目长度,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时间超长以及为参评重新制作或修改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五)电子音视频材料要达到播出标准,声道记录正确,CH1为混合声,CH2为国际声,音量符合播出要求。音视频电子版在作品开头要标明参评项目名称、时长、播出时间、作者,并注明参评单位、参评类别、参评项目、节目名称、时间长度。如果不填写或填写错误,工作人员无法辨认,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节目超时、制作质量不佳、画面抖动和无法播放,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如电子版内容与文字材料不相符,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播音主持作品,省级台上报一份普通话一级甲等资格证复印件,市县级台上报一份一级乙等资格证复印件。

(七)所有参评作品应附文字材料,其中“青海广播电视新闻奖”需附15份文字材料,其他各奖项需附8份文字材料;并同时上报文稿电子版、参评表电子版,每份文字材料首页为推荐表,并按每份装订好。

(八)所有参评作品的文字材料、音像材料均不退回参评单位和推荐单位,请各参评单位自行留好底稿和母带。

(九)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拥有参评作品、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节目展播、出版书籍、录制音像资料;使用时,不再经原作者同意,不支付费用。

(十)对于涉及改编、引用、剪辑社会文艺作品的参评节目,创作单位应事先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在文字稿中应记录引用内容的全貌。

(十一)本奖项不接受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外国语言播出的节目。

(十二)严禁为评奖修改或重新录制节目。

(十三)各报送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参评指标报送作品。

五、参评作品分配名额及报送节目时间

1.按照评奖改革“少而精”的原则,本届评奖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

2.“青海广播电视新闻奖”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青海广播电视文艺奖”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青海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青海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青海新闻奖闻现场直播、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

所有参评作品按时报送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除学术论文外,各奖项作品均由单位严格按照指标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和超指标作品,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获奖比例

本次评奖的获奖比例按各奖项参评总数确定,一、二、三等奖占获奖节目的比例从严控制。评委会可视情况,对于在题材、制作、社会影响等方面有特殊意义或显著成就的节目设立特别奖,级别相当于一等奖,数量从严控制,按一等奖程序进行表决。特别奖为非常设项目。

以上事项如有不详之处,请与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联系。

联 系 人:马艺嘉

地址:西宁市昆仑路48号,省广电局办公楼7楼。

联系电话:0971—6329046,18097209700

电子邮箱:qhgdxh@163.com


附件1-6:青海广播电视奖送评指标一览表等



 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

             202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