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90号)及《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核聘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考核聘用方式
考核聘用工作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积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权重的50%,面试成绩占权重的5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以上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领取地点: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6楼人事处
四、笔试考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要点及专业技术知识。其中:
(1)影视剧配音岗位:政治理论占权重的30%,藏语文基础知识占权重的70%。(满分100分)
(2)影视录音岗位:政治理论占权重的30%,计算机和非线性编辑基础知识占权重的70%。(满分100分)
(3)影视剧翻译岗位:政治理论占权重的30%,汉藏翻译基础知识、影视剧对白汉藏翻译占权重的7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时,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现场资格审查由考核聘用工作小组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毕业证和学信网验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外国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20年6月2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5日16:00-18:00
审查地点: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6楼人事处
六、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和综合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术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由7名考官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单位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懂藏汉双语,面试时考官对考生进行藏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为20分钟(含准备时间)。
(1)影视剧配音岗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对指定角色配音。(满分100分)
(2)影视剧翻译岗位:进行专业能力问答测试,以主考官提问方式,考生现场口译影视剧台词对白。(满分100分)
(3)影视录音岗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录音,调音,声音文件导入、导出、非线编辑、局域网管理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考生得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经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将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考察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及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批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再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康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验等程序,提交签署好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携带手机出示个人“信康码信息”(绿码),“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并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
(四)本公告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32908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
附件: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2020年考核聘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