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
及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90号)要求,2020年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示,并将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2020年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进入体检政审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早上7:20
  地点: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院内集合(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社保卡)、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向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联系,确定体检及其它事宜。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医务人员的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联系电话:0971-6329080
 
  附件:2020年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