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扎实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换证工作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换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广电局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要求,注重审核持证机构的社会效益、节目制作经营、社会信用建设情况,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对全省178家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逐一开展审核换证工作。

一是优化申报流程。通过简化申报材料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等方式,实现持证机构换证工作全程网上办理,及时下发相关文件通知,明确审核内容和换证流程,指导相关机构积极参与换证。二是加强服务管理。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平台,促进管理部门与持证机构间的交流互动。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和《常见问题手册》,安排专人负责对相关问题及时做出答疑,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一次办成”。三是规范机构秩序。以此次换证工作为契机,下发相关工作通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信息完善工作,全面规范我省节目制作机构秩序。严格换证审核标准,对新注册受疫情影响暂缓创作生产的机构放宽审核标准;对近两年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开展任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出“不合格”和“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