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函 〔2021〕19 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推进政府网站规范使用国徽,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以下简称《国徽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徽使用的严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正确规范使用国徽关系到国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使用国徽的重要意义,严肃认真对待,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使用国徽相关工作。
二、正确规范使用国徽。
省、市州、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正确规范使用国徽,一律使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中国政府网国徽图案下载网址:http://www.gov.cn/xinwen/2021-01/01/content_5575972.htm)。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不得在政府网站使用国徽图案。
三、及时进行检查整改。
各地区要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时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正在使用的国徽图案,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予以更换。已使用国徽图案的省、市州、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整改,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列入季度通报范围。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发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