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号)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号)


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严防疏漏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就2021年青海省秋季学期返青、入青教职员工、学生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青海省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由省级教育部门作出指导性安排。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由各地、各校确定具体开学报到时间和教职员工返青、入青时间,并及时告知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开学前14天省外师生员工务必返青、入青。


2.各校全面排查暑期因探亲、返乡、旅游、培训等离青的在职教职员工(含新招聘的外省籍教职工)、学生(含大一新生)、外包服务人员等各类人员(以下简称“返青师生员工”),精准掌握离青期间旅居史和返校前的健康状况。


3.返青师生员工须提交青海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持健康绿码、行程绿码(无手机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对健康状况、暑期旅居史作出书面承诺),方可入校报到。入校前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学校要会同属地疾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服务保障工作。


4.开学前14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青后,应立即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完成核酸检测。


5.开学前14日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青海籍师生员工返青后,应立即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完成核酸检测,并自行落实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外省籍师生员工到学校指定的核酸检测点完成核酸检测,并由学校会同属地疾控部门提供14天的集中健康监测。


6.已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青的师生员工,须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学前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根据学校通知,按照相关要求返校。


7.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及时调整完善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返青师生员工的服务保障工作。各级卫健部门要积极指导当地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服务。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