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行政审批工作,省广电局印发《关于核发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许可证的通知》,制定了县级广播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核全省37个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开办的频道频率名称、呼号、节目套数、节目设置范围、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等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擅自开办频道(率),擅自调整频道(率)名称、定位、呼号、传输方式、覆盖范围等违规行为;是否有引入非公有资本、外资及境外背景资本投资、合作经营广播电视频道(率)或将频道(率)资源、业务、品牌等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组建公司等违规行为。
经我省37个县级播出机构申请和市(州)县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广电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决定为西宁市大通县等37个县级广播电视台颁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同意我省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分别设立一套“综合广播”节目和一套“综合频道”电视节目。
为全省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核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强化对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职能定位、机构和频道频率设置、发展方向、监测监管和保障措施等,有利于推进县级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广播电视频道频率管理,做强做优播出机构内容建设、频道高清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把县级广播电视频道建设成具有地方特色及强大传播力、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