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青海省疾控中心健康提示如下:

一、主动报备,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凡是近期(11月13日)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通辽市等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省外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对出行的各位广大群众朋友,请到达目的地后及时根据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群众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等人员聚集的地方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

四、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3岁及以上、重点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等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建立全人群的免疫屏障。

六、强化流感等其他冬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随着冬季气温降低,要统筹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呼吸道传染病和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