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逐梦新征程,一起向未来” 短视频大赛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突出喜迎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十八大以来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青海人民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风貌,激励人们意气风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和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逐梦新征程,一起向未来”短视频大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视听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逐梦新征程,一起向未来”短视频大赛
二、主办单位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
四、作品内容
(一)聚焦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聚焦中国梦伟大征程,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着重讲好新时代普通人的奋斗故事,讲好普通党员的奋斗故事,用有温度的作品唱响乡村振兴之歌,让理想之光成为照亮青年人前行的精神灯塔。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展现新时代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精神风貌,突出各族群众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积极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
(四)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其中蕴涵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五)聚焦美丽青海,讲好新时代生态文明故事。用镜头记录美丽青海、壮丽河山,从不同视角见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的生动实践,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把记录锦绣中华和祝福伟大祖国有机结合。
五、作品形式
创作形式、拍摄体裁不限,支持横、竖屏格式,但须是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容充实的网络视听短视频。
六、参与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质的创作团队,以及有创作兴趣的个人进行作品征集,不设地区、年龄、职业、专业程度限制,可以单位、公司、团队、个人等名义参赛。
七、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3月至9月。
(二)作品评审:9月至10月。由省广电局对征集到的参赛作品进行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将根据作品主题、作品创意、作品感染力、制作技术方法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判,按照排序确定获奖作品,并在省局官网及各持证新媒体平台予以公示。
(三)作品扶持:9月至10月。省广电局将会根据申报的参赛作品数量及质量合理设定奖项,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资金扶持。
八、作品扶持
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全部入选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作品储备库,在省内主流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并在中宣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委宣传部等相关扶持项目及评奖活动中,优先推优、申报。 
九、作品要求
原则上单条(单集)短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最短不少于50秒,要求画质清晰(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色彩自然,声音无瑕疵,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字幕为简体中文。视频为MP4、MOV、MPG或AVI等格式,有完整的片头片尾。
十、作品报送方式
参赛者可登录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qinghai.gov.cn)查看大赛通知详情并下载《“逐梦新征程,一起向未来”短视频大赛报名表》和《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版权承诺书》,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参赛:
方式一:电子报送。
1.报名表、承诺书及各类作品要求内的文字资料盖章或签字(签字仅限个人作品报送),并扫描为PDF格式。
2.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扫描版发送至活动官方指定邮箱1585329036@qq.com ,邮件标题注明作品名称、参评单位、联系方式。
3.每部参赛作品需建立独立的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作品视频、报名表、承诺书及各类作品要求内的文字资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参赛单位—联系方式。
方式二:邮寄报送。
1.报名表、承诺书及各类作品要求内的文字资料各2份,用A4纸打印并盖公章或签字(签字仅限个人作品报送)。
2.文字材料及作品视频需用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拷贝递送或邮寄,每部参赛作品需建立独立的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请参考:《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参赛单位—联系方式。
3.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上需贴注标签,写明参赛单位或个人。
4.活动官方指定递送或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编:810008,收件人:温欣,电话:18797393942。
主办方收到的所有参评材料,不再寄回报送机构、团体或个人。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评方对参评作品拥有无可争议的版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报送单位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参评方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作品报送材料, 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参评方同意授权主办方有权以非盈利目的及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有权将参评作品及与其相关的资料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活动。
(五)活动最终解释权及活动期间参与作品播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