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加强和规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呼号管理使用

近日,省广电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呼号管理使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频道频率呼号监管,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播电视播出秩序。一是加强频道频率呼号管理,公布规范标准的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名称、呼号表,要求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把规范使用频道频率呼号,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切实负起监督管理和规范使用责任。二是规范频道频率呼号使用,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添加点缀、修饰词语,不得以具体频点代替呼号,广播频率在开关机和整点时间必须播报标准呼号。三是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对违规使用频道频率呼号问题的集中整治和督查整改工作,要求青海广播电视台和各市(州)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播出机构呼号设置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认真整改到位。四是严肃播出纪律,加大对全省广播电视播出秩序的监测监看力度和频次,对整改不到位,再次出现擅自变更频道频率名称呼号、随意添加修饰点缀词语的将按照相关条例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