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28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117号)及《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在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提前7天发布考核聘用信息、公布岗位和条件、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核聘用方式
考核聘用工作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积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权重的50%,面试成绩占权重的5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领取地点:城西区冷湖路6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5楼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四、笔试考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要点、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及专业技术知识相结合的原则出题,每个岗位出A、B两套卷子,考试前由纪委监督人员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
政治理论占权重的30%,藏语文基础知识占权重的7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户籍、毕业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查时间:2023年6月8日8:30-11:30
审查地点:城西区冷湖路6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5楼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六、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和综合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术知识、现场配音能力、对整部剧情人物角色的把控等。面试由7名考官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试人数之比为1︰1时,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懂藏汉双语,面试时考官对考生进行藏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时间为20分钟(含准备时间)。
岗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现场对指定角色配音(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考生得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还要突出应聘人员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和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及时报省人社厅。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再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
(三)本公告由由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329080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6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5楼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