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近日,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省安委会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雪帆带领局安全传输保障处、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中波台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前往局属560台、566台、922台、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和中国广电青海公司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各单位安全生产和安全播出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与相关负责同志深入交流,详细询问值班值守、机房管理、信号传输、电力保障、消防设施等情况。重点检查了中国广电青海公司职工食堂的罐装液化气瓶和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职工食堂天然气管道的使用维护情况。
通过实地查看,李雪帆副局长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反思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差距和不足,狠抓广播电视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重网络安全建设,守牢管好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压实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注重关口前移,制定应对重大风险挑战预案,把安全生产和安全播出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筑牢安全生产和安全播出防线。三是突出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对广播电视机房、播控系统、传输线路、发射铁塔、拉线、卡口、发射传输设备等重点区域、重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隐患排查,尤其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突发灾害的应急举措,加强对职工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的培训教育,做到不漏场所、不漏重要部位、不漏各类隐患,要从上到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