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开展IPTV、OTT系统内容传输安全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活动、会议期间内容安全播出,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7月1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卓玛才让带领局网视处、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负责同志赴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电信、青海移动、青海联通四家单位开展IPTV、OTT系统内容传输安全检查。

卓玛才让一行听取了各单位关于IPTV、OTT业务发展和安全播出工作的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了网络保障中心平台建设、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和规章制度建立执行等情况,针对平台节目内容是否合规、节目接入路径是否合规、“套娃”收费治理成果是否得到巩固等开展检查。

卓玛才让对各单位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表示感谢,充分肯定近年来IPTV、OTT行业取得的工作成绩,并提出工作要求,她强调,此次检查是对“清朗视听”内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再落实、再部署,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IPTV是广播电视在新媒体领域的重要延伸,是重要的宣传平台和意识形态阵地,要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毫不动摇地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IPTV领域,全面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集成、传输、分发等安全播出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IPTV内容安全屏障。二要强化制度管理、密切协作配合。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节目内容审核发布机制,把好节目内容关,坚决防止违规节目上线播出;要求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和传输机构在完成IPTV平台层面规范对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通力合作、协同联动,同时要对“双治理”成果进行再巩固、再落实,共同把IPTV、OTT建设好、运营好、管理好。三要加强技术攻关,赋能播出安全。要牢固树立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充分认清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播出风险;深入排查整改隐患漏洞,有效增强网络安全技术系统的防护能力。遵循“三化六防”保障思维,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应对网络攻击的监测发现、快速协同、应急处置等能力,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安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