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播音主持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广播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中国广电青海分公司、局属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5〕32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副高、中、初级;播音主持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符合申报副高、中、初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符合申报副高、中、初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二、评审条件

全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副高、中、初级评审条件按《青海省工程系列(综合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40号)执行;播音主持系列副高、中、初级评审条件按《青海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青广局办发〔2022〕8号)执行。

三、申报评审方式

申报人员通过“青海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职称申报端”完成职称申报事项;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通过“青海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职称评审管理端”全流程网上办理职称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事项。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账号创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档案托管人员)、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其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号按照《青海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次创建。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如实扫描上传佐证(业绩)材料,确保扫描上传的电子版业绩材料清晰、准确、有效。涉密资料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若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三)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按管理权限和流程,认真及时完成申报人填报信息的审核、推荐,并按要求逐级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同意推荐的人选,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五、需要明确的有关事项

(一)关于职称申报前的岗位审核。申报各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前需填报《2025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相关表格可登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策专栏”下载),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未进行审核备案的,不受理职称材料。

(二)申报一级播音员主持人需提供总计15分钟的录音(从事广播播音)、录像(从事电视播音)和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光碟一盘。其中“新闻”类录音或录像节目和“专题”类录音或录像5分钟(“新闻”类节目在前);业绩成果佐证材料10分钟。

(三)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需提供如下纸质版材料(推荐至甘青宁播音主持系列高评会,不进行线上评审):

1.人事职改部门委托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表中要填写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

4.《播音主持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5份,纸张规格须为A3打印件;

5.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7.总计15分钟的录音(从事广播播音)或录像(从事电视播音)光碟一盘。其中“新闻”类录音或录像节目5分钟,“专题”类录音或录像10分钟(“新闻”类节目在前);

8.担任现职务的《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成果,如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

9.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阶段工作中,要严格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主体责任制,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任职年限、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著作审核、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坚决杜绝“审核一键推送”的行为。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二)把握时限要求。申报人员于2025年11月20日前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完成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1月下旬为审核阶段,对材料不全的,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2025年12月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三)其他事项。申报人员初次登录系统申报前,需认真阅读青海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及观看相关操作视频,待熟悉掌握相关要求及操作流程后再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在完成申报提交后,需随时登录申报账号关注申报状态,防止因申报材料不全被退回,如有“退回修改”情况,应及时按照退回原因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再次提交。未尽事宜,请按青人社厅发〔2025〕326号文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海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联系人:  杨世好    童 馨 

联系电话:6329069   6329080

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15979952660  段工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