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剧美中国”青海地区
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

青广局函〔2026〕22 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市(州)文联,各有关文化事业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作家、影视创作爱好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广电发〔2026〕18号)相关要求,充分挖掘青海文化资源,推动文学与影视深度融合、双向赋能,培育优质原创剧本,讲好中国故事、青海故事,现面向全省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与方向

1.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2.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展现革命先辈与英烈的信仰力量与民族精神。

3.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法治与国安战线工作者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4.聚焦人间烟火方向,以人民为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5.聚焦改革创新方向,胸怀“国之大者”,书写新时代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立足青海生态高地,诠释生态守护者使命担当,彰显高原生态屏障价值;兼容科普科幻,畅想未来发展。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青海省内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机构、编剧、作家及广大影视文学创作者(含青海籍在外创作者)。

申报机构:须为在青海省内注册登记,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

三、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10月30日

初评时间:2026年11月至12月

五、报送方式

1.申报材料

(1)《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2)剧本完整文稿(PDF格式);

(3)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送渠道

(1)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2)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qhgdjxgc@163.com;

(3)邮件标题:剧美中国+作品名+作者/单位+手机号码。

3.报送要求:

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与电子版(刻录光盘或发送至指定邮箱)一并报送,逾期、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相关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程浩  电话:0971-6329091


附件: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doc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