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海故事·时代光影”微短剧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青广局函〔2026〕55 号

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高等院校,有关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战略部署,按照省委宣传部的相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青海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创作活力,推出一批新时代青海精品微短剧剧本,发掘培育一批扎根青海、业务精湛的编剧人才,省广电局、省作家协会决定联合开展“青海故事·时代光影”微短剧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培育弘扬青海“五个文化”,擦亮“山宗水源·大美青海”鲜明标识,深度挖掘青海生态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高原文化和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用微短剧形式讲好青海故事,传播青海声音,展示青海形象,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重点创作方向

1.微短剧+文旅。围绕“山宗水源·大美青海”文化标识,立足青海江河源头、雪山冰川、草原湖泊、丹霞古道等得天独厚自然资源,围绕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自驾线路、古城遗址等文旅载体进行故事创作。用剧本讲述游客旅行见闻、文旅新业态发展变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精彩故事;展现青海四季风光、特色民俗节庆、生态旅游等鲜活场景;挖掘历史文化背后人文典故,讲好中华文明起源和文化传承故事,助力青海文旅IP传播推广,带动文旅宣传引流。

2.微短剧+普法。紧贴青海基层社会治理现实,聚焦民法典普及、农牧区法治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电信网络诈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山林草场管护、安全生产等现实场景。用剧情的方式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化故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法治精神深入民心,通过普法微短剧提升各族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微短剧+科普。围绕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科普微短剧创作。突出青海高原地域特色,聚焦高原生态保护、三江源生态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地质科普等内容,制作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助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赋能科普能力建设,形成崇尚科学的新风尚。

4.微短剧+品牌。聚焦青海本土特色优势产业,围绕青海牦牛、藏羊、青稞、枸杞、藜麦、蜂产品等地理标志农畜产品,讲述地方特色品牌发展历程与匠心传承故事,助力企业形象塑造与文化传播。创作讲述新时代青海品牌、民营品牌及“老字号”创新发展故事的优质微短剧,提升青海本地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微短剧+经典。深度挖掘昆仑文化、河湟文化、吐谷浑历史、红色文化等青海本土历史传说、典故、人物。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传统神话、历史故事进行现代化改编,不歪曲历史史实;通过现代人视角回望解读经典文化内涵,让青海历史文化适配网络传播,实现传统文化活态表达。

6.微短剧+非遗。以青海热贡艺术、青绣、唐卡、藏戏、花儿、土族盘绣、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素材,讲述非遗老匠人守艺传承、青年传承人创新破圈的感人故事,充分展现青海非遗活态传承的时代魅力。

7.微短剧+廉洁文化。深挖青海本土勤廉史料、家风家教资源,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聚焦新时代基层党员干部克己奉公、为民办事的真实缩影;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讲述清廉家庭故事;聚焦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展现警示教育、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家庭实践,用小故事传递清廉大道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8.微短剧+乡村振兴。聚焦青海和美乡村建设实践,面向农牧区广阔现实,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向。讲述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扎根乡村创业;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扎根一线服务群众;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培育;集体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共建、农牧民生活变迁等现实故事;真实反映青海广大乡村、农牧场发生的可喜变化,展现各族群众奋斗追梦的生动实践。

三、活动要求

(一)征集对象

1.各地融媒体中心、文旅机构、影视公司、专业创作工作室等创作团队;

2.各类文学文艺创作者(含网络作家);

3.自由创作者、非遗传承人、文旅题材研究者;

4.各大高校师生及创作团队。

(二)作品要求

1.原创性。作者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含AI涉及真人形象、声音等);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或一稿多投的,取消参评资格。

2.征集品类。尚未投入拍摄的原创微短剧完整剧本。

3.篇幅标准。微短剧:单集1.5–3分钟,完整剧本需包含20–60集或以上完整故事架构;精品短剧:单集5–19分钟,完整剧本需包含10–30集或以上完整故事架构。

4.提交材料。报送作品须完整提交全套材料:活动申请书、版权承诺书、完整剧本(胶装,一式5份);改编类(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及人物改编)作品须额外提供合规授权证明文件。

5.报送方式。递送或邮寄至活动官方指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邮编:810008),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收件人:温欣,0971-6320103)。

四、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作品评选:2027年4月起由省广电局、省作家协会牵头组织专家及各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3.结果发布及推优:评选结果将在省广电局官网进行公示,获推作品将纳入重点项目库,择优推荐参评省内及国家级各类视听评选活动。

五、扶持政策

1.绿色通道。对纳入重点项目库的作品,优化备案立项及成片审核流程,在后期拍摄过程中给予资源协调等服务。

2.资金扶持。依据《青海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创作扶持管理办法(试行)》(青广局发〔2025〕11号)规定,对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给予项目配套支持。

六、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活动宣传发布工作和政策解读,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积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创作力量参与,鼓励基层融媒体中心、文艺团体挖掘身边故事,创作接地气、有温度微短剧作品。

2.严把导向,守好关口。报送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报送作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导向偏差、版权风险作品报送,力争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微短剧作品。

3.鼓励创新,提高质效。鼓励探索创新,包容多元创作实践,贴近网络传播规律,兼顾思想内涵与观赏性,避免生硬说教,实现润物无声传播效果。

联系方式:省广电局,温欣,0971-6320103

省作协,崔红霞,0971-6306841


附件:1.微短剧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申请书

           2.版权承诺书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青海省作家协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