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与实践价值的认知认同,9月22日,省广电局邀请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哲学博士、中国思想史博士后鄂崇荣作专题宣讲。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主持,局系统6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宣讲会。

鄂崇荣副院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围绕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等重要原则,系统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与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立法过程、法律条文等内容。此次宣讲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工作实际,对广电系统立足宣传主责主业、做好民族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深化学习领会。持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要抓好成果转化。要把学习成果融入宣传管理、内容创作、安全播出等各项工作,发挥广播电视宣传阵地作用,讲好青海民族团结故事,以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要坚持学用结合。要紧扣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常态化创建提质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融入广电内容生产、媒体传播、行业管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