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广局办发〔2021〕46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9月23日

 

 

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广电发〔2020〕66号),推动青海省广播电视在“十四五”期间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结合青海省广播电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主责主业,紧扣新时代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打造“主流广电、精品广电、智慧广电、安全广电、高效广电”建设为引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融合发展、坚持治理制度创新,推动我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改革创新、做优做强,切实增强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做强主流广电,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1.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把精细精准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报道,作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最根本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广电媒体“头条工程”和网络视听新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不断推出有思想内涵、有道德温度、有文化品位的新闻作品,树立榜样标杆。着力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宣传,不断拓展广度深度,以科学理论引路指向。

2.统筹做好宣传报道。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根据中央和省委舆论宣传工作主题,集中开展大型主题采访活动,创新电视栏目设计,开设“思想的田野.青海篇”、“领袖思想,青海实践”、“信仰的力量”等栏目,运用内宣外宣、网上网下等多种方式、多样载体、多维视角,充分展示新中国新青海光辉历程、发展成就和宝贵经验,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

3.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争取更大光荣的宣传报道;持续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宣传报道。以及“一优两高”、“四地”“五个示范省建设”战略,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等宣传报道,保持正面强势,努力让主旋律、正能量充盈视听空间,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做优精品广电,提升精品创作能力

4.积极打造精品力作。深入实施“新时代精品创作”工程,统筹规划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视听节目等重大主题创作项目。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五个示范省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总要求,实施“黄河源头文化影视书写记录工程”,组织拍摄一批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内容的影视文艺作品,用心用情用力讲好青海故事,传播青海声音,弘扬新青海精神,助力新青海建设。

5.实施好重点创作规划。要完善优秀选题项目储备库,建立选题项目责任制,加强动态调整管理、跟踪服务,努力打造同新时代相匹配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规划和精品项目库建设工作。

6.健全完善鼓励扶持机制。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加强对原创内容、原创节目模式的保护和鼓励办法,鼓励创作热情,激发创作灵感,打造更多原创品牌节目,着力推出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有影响、接地气、聚人气的纪录片、专题片、动画片、电视剧、公益广告、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原创节目,推进我省影视文艺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积极组织我省优秀节目参加国家广电总局推优评选和扶持项目申报,加强宣传推介,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扩大我省优秀节目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节目供片机制的作用,加大对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县融媒体中心)的节目供给力度。

 7.推动健全“双效统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文艺创作生产的正确导向,积极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坚决防止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高价片酬、唯收视率等不良倾向。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好重点节目备案等制度,推动好节目进入好时段。坚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节目制作理念,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好节目,鼓励开办传播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实用生活技能的服务类节目。积极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进行深度合作,探索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扩大融合传播效果的创作播出模式。

四、做优智慧广电,打造新型传播平台

8.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和移动优先策略,构建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贯彻落实《青海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三年工作行动计划》,推动全省广电媒体融合发展。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广播电视台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开足马力、精准施策,推动省级广电媒体打造区域性传播平台和全媒体品牌,市(州)县广电媒体结合当地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地方新媒体品牌。积极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强化内容、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做好县级融媒体中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许可证》的核发、管理等工作,引导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健康发展、规范运营。
    9.推动“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条件下广播电视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路径,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培育融合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着眼“政用、民用、商用”,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与政府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业务和服务合作,以全国有线网络整合和广电5G一体化发展为依托,创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业务承载形式,加快实现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加快高清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州)电视台和有条件的县级台高清播出。支持青海广播电视台加快发展超高清节目制播能力建设,探索开办适应5G应用场景、满足多终端需求的5G频道。

10.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为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服务机构提供包括场地、设备、技术、人才在内的视听创意内容制作和技术服务,以专业服务带动产业链聚集。

11.积极推进“三区三州”广电融合提升工程。逐步为全省涉藏地区六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配备数字化、高清化、智能化采编播、译制制作、电视数字手语系统及新媒体设备,搭建制播云平台和媒资系统,提升市(州)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加强节目内容供给,进一步提高融合制播能力。

12.加快新技术应用。加快体系重构、流程再造,推动广播电视“云、网、端”资源要素整合、融通共享。推动普及数字化、网络化制播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向融合化、智慧化制播体系转变。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中的创新应用,实现内容选题、素材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创作生产的全流程智能化。有效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新技术创新节目形态,发掘创意空间,深耕内容制作。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聚焦优质内容创作生产,将“人”的擅长作为核心集中资源,探索建立“小融合”工作室制度,强化大屏小屏互动,积极推动传统广播电视节目移动化、多媒体传播,细化目标人群,进行精准投放,在多屏终端培育更广泛的收听收视群体。

五、做强安全广电,推动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 

13.不断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全周期管理和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健全覆盖全行业、各业务的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网上网下、规范统一的行业监管标准,推进标准化、一体化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4.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平台应用依托国家广电总局节目收视综合评价数据系统,建立我省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开展对青海卫视等主频道节目进行收视综合评价,不断提升行业指导能力。

15.完善我省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流程,制定出台《青海省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完善重大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16.积极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加快实施青海广播电视综合监管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完善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体系,推动省、市(州)级监测监管云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智能协同,实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全覆盖。着力提升对融媒体的监测监管能力,加强对广播电视机构开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视听APP的监管。

六、强化高效广电,激发事业产业发展活力
       17.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结构布局,加快推动频率频道精简精办,探索建立频道频率退出机制。加强频率频道差异化定位,深耕垂直领域,逐步改变同质化、低水平、低效益的发展模式,推动节目生产更加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稳步推进广播电视经营性资产转企改制,鼓励制播分离,有序剥离经营性业务,加快构建有广电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18.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强化广播电视设施维护服务联动机制,开展设施维护技术服务指导,及时处置广播电视设施维护,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无线发射台运行维护,细化完善服务项目和实施方式及标准,积极探索推进中波台智慧运维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应急广播长效运行机制;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继续实施好政府购买直播卫星户户通维护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实施民族地区有线电视高清机顶盒推广项目,确保广播电视户户通、优质通。

1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广电人才队伍。制定《2021—2025年全省广播电视教育培训规划》,突出精准培训,重点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融媒体、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产业经营和广电5G网络及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管理等专业骨干人才队伍培训。持续推进和落实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青海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允许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取相匹配的高薪酬回报,建立健全人才推进机制,对全省广播电视行业高层次人才招进给予支持,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鼓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探索建立符合政策精神和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强做优提供坚强保证

 20.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加大对广播电视转型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助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型发展。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合理保障经费需求,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推动广电+政务发展模式,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积极争取政务信息优先发布权,发展新服务新业态,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21.推动做强做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关系到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和媒体融合发展,关系到党的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各市(州)党委、政府,宣传、广电部门对推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工作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考核评估机制,每年按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事项比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逐步探索建立“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属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为主、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行业指导监督为主”的工作机制。   

 2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做强做优,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全省37个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已整合到县级融媒体中心,建成了适合本地特色的融媒体传播平台,各市(州)县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和发改、财政、经信、税务、人社等部门,积极争取县级融媒体传播平台运营维护资金,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做强做优提供保障。



政策解读关联:

《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视频解读丨《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