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广局发〔2024〕1号
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青海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经省广电局2024年4月19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31日,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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